唐代相國張延賞審理一件棘手的案子,必須儘速結案。第一天看到桌上有張小帖子,寫著「錢三萬貫,不要過問此案。」張延賞大怒,促限期結案。第二天又有小帖子寫「錢五萬貫」張延賞更火,命令二日內結案。到了第三天小帖子改為「錢十萬貫」。張延賞說:「十萬貫錢,是可以通神的。」於是停止審案。錢是否可以通神?其實全賴執事者的道德良知為斷。
資料來源:台北市政府政風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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